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 年 10 月 30 日在官网公布《关于智能物联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落款 2026 年 9 月 29 日,自 2026 年 11 月 25 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)。总体目标是到 2030 年智能物联产业集群规上企业营业收入达到 2.5 万亿元,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 5% 左右,培育营收超千亿元企业 4 家、专精特新「小巨人」企业 500 家以上。(信源: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-10-30)
教育条款写在第四条「人才引育体系」里。第(八)条「加强智能物联人才培养」明确:支持高校加强人工智能、集成电路、具身智能、物联网等相关学科专业建设;深化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推进省人工智能学院、现代产业学院、浙江工匠学院等建设,充分发挥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、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作用,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;探索普惠性人工智能通识课程体系,推动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中小学全覆盖;到 2030 年累计培育数字技术工程师 1 万名。责任单位为省教育厅、省经信厅、省人力社保厅。第(九)条则提出深化「企业认定、政府认账」机制与高层次人才「校(院)企双聘」改革,到 2030 年指导支持 50 名智能物联及相关领域高层次人才参与双聘。
场景与数据两处埋着院校的机会。第(十三)条要求建立省级场景指导中心、搭建场景供需对接平台,围绕制造业、物流、农业、应急、交通、水利等领域省市县三级定期发布场景需求清单和能力清单,到 2030 年累计开放智能物联领域应用场景 500 项;第(十五)条提出实施浙江数商群体培育工程,支持企业牵头建设高质量数据集、可信数据空间和高能级垂类模型,到 2030 年培育工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 200 个。第(六)条还明确支持教育等领域开展设备更新,为实训装备采购留出了政策接口。
产教融合视角:其一,把 500 项场景清单当作实训项目的「订单池」,院校应以「场景承包方」身份申报,而不是等企业送项目;其二,200 个高质量数据集意味着数据采集标注是可持续产能,宜按条数、合格率计件核算,纳入实训考核;其三,1 万名数字技术工程师与 50 名双聘指标是编制与经费的抓手,申报材料里要直接引用条款编号。信源 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(2026-10-30)。
本页为行业观察整理稿,信源: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智能物联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2026-10-30 公布)。